事项名称
设备借用
服务对象
全校教职工
主办部门
资产设备处
协办部门
各部门、学院
办理时限
24小时
咨询电话
0579-82157053
服务地点
实训楼3楼资产设备处办公室
服务时间
8:30—16:30
办理方式
钉钉审批
收费标准
0元
相关通知
注意事项
1. 借用人打开“钉钉”、点击“工作”、点击“设备借用”后进入申请表,请输入“事由”,请选择“设备名称”(单反相机,笔记本,摄像机,电脑,打印机,投影仪),请输入“数量”,请选择“归还日期”,打“★”号的信息必填,信息填写后,流程将自动显示,最后点击“提交”。
2. 审批流程:第一步抄送游欣良、邵德昌;第二步审批杨必乐;第三步完成审批后再抄送游欣良、邵德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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